軍公教業

有70筆,第1頁

序號1文官
序號 1
詞目 文官
音讀 bûn-kuann
釋義 受政府機關僱用,擔任文職工作的人員。不包括軍事人員及選舉人員在內。
序號2議員
序號 2
詞目 議員
音讀 gī-uân
釋義 代議政治的國家,由人民選出代表行使政權的人。
序號3校長
序號 3
詞目 校長
音讀 hāu-tiúnn
釋義 掌管學校行政事務的最高領導人。
序號4憲兵
序號 4
詞目 憲兵
音讀 hiàn-ping
釋義 軍事警察。依法令執行司法警察任務,如保衛領袖、維護軍隊紀律及確保國家安全。
序號5家教
序號 5
詞目 家教
音讀 ka-kàu
釋義 家庭中的禮法,或者是父母對子女的管教。 指家庭教師。
序號6教務
序號 6
詞目 教務
音讀 kàu-bū
釋義 學校裡關於教學方面的行政事務。
序號7教官
序號 7
詞目 教官
音讀 kàu-kuann
釋義 在學校中教授軍事訓練課程的人。 軍隊或軍事學校的教員。
序號8教授
序號 8
詞目 教授
音讀 kàu-siū
釋義 在大學及專科以上學校任教的教師中,等級最高者。
序號9教師
序號 9
詞目 教師
音讀 kàu-su
釋義 教授學生、傳授知識的人。
序號10教員
序號 10
詞目 教員
音讀 kàu-uân
釋義 擔任教學工作的人員。
序號11勤務
序號 11
詞目 勤務
音讀 khîn-bū/khûn-bū
釋義 軍警及公教人員平時奉命執行的工作。源自日語「勤務(きんむ)」。
序號12檢察官
序號 12
詞目 檢察官
音讀 kiám-tshat-kuann
釋義 代表國家實施犯罪偵察、提起公訴、指揮刑事裁判的執行及執行其他法令所定職務的司法人員。
序號13警察
序號 13
詞目 警察
音讀 kíng-tshat
釋義 依法維持公共秩序,保護社會安寧的治安人員。
序號14警察局
序號 14
詞目 警察局
音讀 kíng-tshat-kio̍k
釋義 警察機構,掌理警察、警衛、民防及動員等事項,以維持地方的公共安寧。
序號15官僚
序號 15
詞目 官僚
音讀 kuann-liâu
釋義 原意指官員、官吏。 引申為作威作福的官吏。 仗著官位、權勢擺威風的行為。
序號16軍
序號 16
詞目
音讀 kun
釋義 指軍隊。 兵丁或指跑龍套的。
序號17老師
序號 17
詞目 老師
音讀 lāu-su
釋義 對傳授學問或技藝者的尊稱。
序號18班長
序號 18
詞目 班長
音讀 pan-tiúnn
釋義 班頭、班代表。學校每一班級中,由學生互相推選或由老師指派的學生代表,負責管理或執行班級事務。 部隊編制中,率領一個班的領導士官。 機關組織中,工作隊的小分隊隊長。
序號19派出所
序號 19
詞目 派出所
音讀 phài-tshut-sóo
釋義 警察分局於轄內重要地區或勤務區中,設置的基層勤務執行機構,管理戶口與基層治安工作。
序號20兵
序號 20
詞目
音讀 ping
釋義 特指戰士、軍隊,或與一切戰事、戰爭有關的事情。
有70筆,第1頁
序號 詞目 音讀 釋義
1 文官 bûn-kuann 受政府機關僱用,擔任文職工作的人員。不包括軍事人員及選舉人員在內。
2 議員 gī-uân 代議政治的國家,由人民選出代表行使政權的人。
3 校長 hāu-tiúnn 掌管學校行政事務的最高領導人。
4 憲兵 hiàn-ping 軍事警察。依法令執行司法警察任務,如保衛領袖、維護軍隊紀律及確保國家安全。
5 家教 ka-kàu 家庭中的禮法,或者是父母對子女的管教。 指家庭教師。
6 教務 kàu-bū 學校裡關於教學方面的行政事務。
7 教官 kàu-kuann 在學校中教授軍事訓練課程的人。 軍隊或軍事學校的教員。
8 教授 kàu-siū 在大學及專科以上學校任教的教師中,等級最高者。
9 教師 kàu-su 教授學生、傳授知識的人。
10 教員 kàu-uân 擔任教學工作的人員。
11 勤務 khîn-bū/khûn-bū 軍警及公教人員平時奉命執行的工作。源自日語「勤務(きんむ)」。
12 檢察官 kiám-tshat-kuann 代表國家實施犯罪偵察、提起公訴、指揮刑事裁判的執行及執行其他法令所定職務的司法人員。
13 警察 kíng-tshat 依法維持公共秩序,保護社會安寧的治安人員。
14 警察局 kíng-tshat-kio̍k 警察機構,掌理警察、警衛、民防及動員等事項,以維持地方的公共安寧。
15 官僚 kuann-liâu 原意指官員、官吏。 引申為作威作福的官吏。 仗著官位、權勢擺威風的行為。
16 kun 指軍隊。 兵丁或指跑龍套的。
17 老師 lāu-su 對傳授學問或技藝者的尊稱。
18 班長 pan-tiúnn 班頭、班代表。學校每一班級中,由學生互相推選或由老師指派的學生代表,負責管理或執行班級事務。 部隊編制中,率領一個班的領導士官。 機關組織中,工作隊的小分隊隊長。
19 派出所 phài-tshut-sóo 警察分局於轄內重要地區或勤務區中,設置的基層勤務執行機構,管理戶口與基層治安工作。
20 ping 特指戰士、軍隊,或與一切戰事、戰爭有關的事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