漢字狀況
臺灣台語與華語在語音、詞彙、句法上本有許多差異。又由於分支較早,彼此間的差異亦相當顯著,書寫方面的問題與爭議較多。百多年來通行的各家詞書,在用字上各有所選擇,但對「本字」的認定則差異不大,學者們的考證也在逐漸累積可信的本字。但其中仍有許多來源不明的字、詞,根本非源於漢語,造成「有音無漢字」的狀況,於是各家不同的用字相應而生,加上未曾如共通語有過統一的文字規範,所以目前臺灣台語的用字狀況仍相當分歧。
本辭典用字類型
在各種書寫方式中,本辭典以漢字為基礎,採「一音一漢字」。而選字的標準,則依該字的使用現況,再據本典既定的概念選定用字。大致有以下三種類型:
- 本字
相對於「訓讀字」、「借音字」、「新造字」而言。指在傳統文獻中即有漢字字形,且意義與臺灣台語詞彙具同源關係的用字。例:表示「香」的phang本字為【芳】、表示「小」的sè本字為【細】。 - 訓讀字
使用詞義相同的漢字字形,來表現相對應這個詞義的臺灣台語音讀。從用字來說,是借義不借音,即取所用字形之義,加上去的音讀則另有本字。例:【人】的字形臺灣台語讀jîn,而表示「人」有另一說法是lâng,本字當作【農】或【儂】,但本典皆定【人】為用字,讀lâng時即為訓讀字。如:【人生】jîn-sing之「人」為本字、【好人】hó lâng之「人」為訓讀字。 - 俗字
1、借音字: 指一般民間或出自文獻的用字,有些是借某漢字的臺灣台語音讀,直接表達一個音同或音近但詞義不同的詞彙。例:【某】臺灣台語讀bóo,可表「妻子」義。
2、新造字: 當音讀與詞義都找不到可以使用的漢字時,便需要創造新字。造字原理多為形聲,次為會意。例:表示「爬、攀登」的【𬦰】peh(形聲)、表示「長得高」的【躼】lò(會意)。
替代字說明
非本字之用字,本辭典稱為「替代字」,故前述「訓讀字」、「俗字」等都是替代字。在用字選擇上,我們傾向使用本字,但有以下幾種情況,即使本字確定,權衡之下還是有可能會捨棄本字:
- 本字過於艱深晦澀,一般大眾極不熟悉者。例:表示「耕作之地」的tshân本字為【塍】,但我們選擇用【田】字來表示。
- 該字字義與對應的標準語用字完全相同,且為極常用的基本字,用本字反而容易造成閱讀上的困擾者。例:「人」讀作lâng的本字為【農】或【儂】,但我們選擇用【人】字來替代。
- 幾乎已經約定俗成、使用也很廣泛的俗字,不易改變使用習慣者。例:表示「宰殺」的thâi本字是【治】,我們選擇使用俗字【刣】來表示。
在選字上我們希望能夠「望字生音義」,讓讀者通過該字的形或音而聯想到書寫者想要表達的概念。如表示「低窪泥濘」的làm有「坔」和「湳」兩種書寫形式,其中「坔」是會意字,而「湳」是形聲字,如果是這兩個字來做比較,我們會選擇用「湳」,因為形聲字的表音功能和意義的聯繫比較緊密。另外還有一個考量,那就是盡量不要造字,要在電腦上造字是沒有問題的,但是造字太多,會增加共享資源及學習和流通的阻礙,所以有時候會遷就電腦中已有的漢字。
推薦用字
教育部分別於96年及97年公告「臺灣台語推薦用字」共計700字詞,本辭典原則上遵照推薦用字之成果,研定原則請見「臺灣台語漢字之選用原則(pdf)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