用臺灣閩南語查詞目

完全符合 「su7-tsu2」 有1筆

序號1事主
序號 1
詞目 事主
音讀 sū-tsú
釋義 當事人。與事情有直接關係的人。
完全符合 「su7-tsu2」 有1筆
序號 詞目 音讀 釋義
1 事主 sū-tsú 當事人。與事情有直接關係的人。

部分符合 「su7-tsu2」 有2筆

序號1當事人
序號 1
詞目 當事人
音讀 tong-sū-jîn/tong-sū-lîn
釋義 與事件有直接關係的人。 法律名詞。指法律訴訟的任一方。
序號2公親變事主。
序號 2
詞目 公親變事主。
音讀 Kong-tshin piàn sū-tsú.
釋義 仲裁者變成當事人。意指和事佬難當,調解不成還被拖下水,捲入紛爭。
部分符合 「su7-tsu2」 有2筆
序號 詞目 音讀 釋義
1 當事人 tong-sū-jîn/tong-sū-lîn 與事件有直接關係的人。 法律名詞。指法律訴訟的任一方。
2 公親變事主。 Kong-tshin piàn sū-tsú. 仲裁者變成當事人。意指和事佬難當,調解不成還被拖下水,捲入紛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