查埔囝得田園,查某囝得嫁粧。

  • Tsa-poo-kiánn tit tshân-hn̂g, tsa-bóo-kiánn tit kè-tsng.

釋義

  1. 兒子分得家產,女兒得到嫁妝。早期臺灣家庭財產分配的傳統做法,在父母過世後,田宅等不動產由兒子繼承,女兒則是出嫁時給嫁妝。

    第1項釋義的用例:

    • 現此時講究兩性平等,後生佮查某囝的權利攏仝款,彼款「查埔囝得田園,查某囝得嫁粧」的舊例,今攏退時矣。
      Hiān-tshú-sî káng-kiù lióng-sìng pîng-tíng, hāu-senn kah tsa-bóo-kiánn ê khuân-lī lóng kāng-khuán, hit khuán “tsa-poo-kiánn tit tshân-hn̂g, tsa-bóo-kiánn tit kè-tsng” ê kū-lē, tann lóng thè-sî--ah.
      (當今講求兩性平等,兒子和女兒的權利平等,那種「兒子分家產,女兒得嫁妝」的觀念已經落伍了。)

附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