寄罪

  • kià-tsuē

釋義

  1. 動詞 緩刑。法官判案是輕罪輕判,且可暫緩執行一段時間,在這暫緩執行期間之內未有犯錯,期滿後就不再執行其刑。

    第1項釋義的用例:

    • 伊駛車去共人挵著,煞做伊閬港,好佳哉尾仔有佮人和解,法官才予伊寄罪。
      I sái-tshia khì kā lâng lòng--tio̍h, suah tsò i làng-káng, hó-ka-tsài bué--á ū kah lâng hô-kái, huat-kuann tsiah hōo i kià-tsuē.
      (他開車撞到人,結果還逃跑,幸好最後跟人和解了,法官才判他緩刑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