委任

  • uí-jīm
  • uí-līm

華語釋義

  1. 動詞 委託、任用。

    第1項釋義的用例:

    • 伊委任代書共伊辦過戶。
      I uí-jīm tāi-su kā i pān kuè-hōo.
      (他委任代書幫他辦理過戶。)

    第1項釋義的近義:

  2. 動詞 派任。派人擔任職務。

    第2項釋義的用例:

    • 總統委任伊做大使派往聯合國。
      Tsóng-thóng uí-jīm i tsò tāi-sài phài óng Liân-ha̍p-kok.
      (總統派任他當大使派往聯合國。)
  3. 名詞 文職公務人員的最低官等,在簡任、薦任職等之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