委任
- uí-jīm
- uí-līm
華語釋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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動詞 委託、任用。
第1項釋義的用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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伊委任代書共伊辦過戶。
I uí-jīm tāi-su kā i pān kuè-hōo.(他委任代書幫他辦理過戶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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伊委任代書共伊辦過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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動詞 派任。派人擔任職務。
第2項釋義的用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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總統委任伊做大使派往聯合國。
Tsóng-thóng uí-jīm i tsò tāi-sài phài óng Liân-ha̍p-kok.(總統派任他當大使派往聯合國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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總統委任伊做大使派往聯合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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名詞 文職公務人員的最低官等,在簡任、薦任職等之下。